1) 負責機構編制、崗位設置及人員定崗工作;
2) 負責人事、用工、分配制度的建立和修訂;
3) 負責制定人才需求計劃及干部職工的管理、聘任、招錄、調動、辭退、退休等工作;
4 )負責干部職工的考勤、考核、獎懲等工作;
5) 負責人事資料、檔案的調查、統計、分析、整理、保管及上報工作;
6 )負責干部職工勞動保障工作,及時做好工資、福利、保險的發放和繳納;
7 )負責干部職工勞動合同的擬定、審核和簽訂;
8 )負責干部職工的教育培訓、職稱評聘和技術等級考試,協助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和實施職工培訓工作;
9 )完成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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